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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消防支队港区大队持续深化“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活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精简审批申报资料。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可不提供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具有联动控制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不需要提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二、优化提升窗口服务。将大队窗口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全科无差别受理”,并推行行政审批法律文书免费寄送服务,由窗口工作人员于作出决定之日起2日内将审批法律文书、证书免费邮寄。
三、减少火灾调查对企业的影响。对发生在企业的一般火灾事故,有限封闭火灾现场,并随事故调查进程逐步缩小范围或解封火灾现场。火灾事故调查认定期限从30日压缩至20日,支持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四、实行轻微违法“减免制”。对发现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通过主动服务、柔性执法,督促指导整改,检查发现属于轻微消防违法行为且当场整改的,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合理制定实施监督检查计划,防止规范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选择性监管执法等现象,确保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公平规范。
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效率,突出石油化工事故处置专业队建设,保障港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救援处置能力,科学、有效运用各类灭火药剂、救援手段,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灭火救援任务,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人民在各类事故中的损失。加快石油化工事故处置专业队建设,全面提升专业队人员业务水平,坚决打赢化工园区消防安全保卫战。
七、消防宣传“走进来、走出去”。大队宣传馆定期开放,邀请企事业单位人员来队体验,并开展消防技能展示。中队坚持走出去,每周不少于两次到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升全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全民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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