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示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健康,经医院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日起,特临时调整以下医疗工作: 1、全院暂停外聘及本院专家门诊、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中医科、针刀科、内镜中心、体检中心。 2、除急诊手术及已经入院拟安排手术之外,暂停择期手术。 同时,恳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就诊。 二、请配合医院进行发热预检:所有患者和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必须经过体温测量,患者请主动提供是否有以下情况: (1)两周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或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4)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一律先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所有门诊挂号均实行实名制,提供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明(急诊除外),并如实告知联系手机等信息,不提供者医院有权拒绝门诊挂号。 四、患者请按标识指引和工作人员引导:医院已调整门急诊流程及患者活动路线,请按照要求路线流动,请广大患者积极配合。 以上临时调整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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